偽造聊天記錄造謠蔓延,王鶴棣工作室報警維權:網絡造謠的成本與邊界該如何審視
久之網訊 2026年9月16日,#王鶴棣方已取證報警#衝上社交平台熱搜。針對近期網絡上流傳的偽造聊天記錄,王鶴棣工作室發佈正式聲明,表示部分網友惡意捏造不實聊天截圖,藉助微信羣、社交平台等渠道大肆擴散,刻意詆譭抹黑藝人名譽,已經完成證據公證,前往公安機關報案,將委託律師依法追究造謠、傳謠主體的全部法律責任。
事件緣起於一組匿名流出的羣聊截圖,沒有實錘佐證,卻借模糊的指向性信息,將不實傳聞引向王鶴棣,相關話題快速發酵,在私域社羣與公開平台不斷流轉。與此同時,有博主發佈道歉聲明,稱誤建負面詞條,但其道歉內容多處存疑,引發網友對於“道歉是否具備誠意”的激烈討論,進一步放大了輿論熱度。
這並非娛樂圈第一次出現偽造聊天記錄造謠的案例。隨着修圖、AI工具門檻不斷降低,一張可以隨意編造的聊天截圖,就能夠製造出所謂“內幕爆料”,披着“吃瓜爆料”的外衣博取流量。不少造謠內容先在私域羣組發酵,再被營銷號搬運至公開平台,依靠獵奇、衝突性的敍事收割閲讀與討論,很多普通網友很難第一時間分辨截圖真偽,隨手轉發就變相成為謠言傳播鏈條中的一環。
不少網友提出疑問:微信羣這類私域空間傳播謠言,是否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專家解讀,是否構成侵權,並不取決於平台是公開還是私密,若羣組內成員屬於互不相識的不特定人羣,這類社羣就具備公共空間屬性,在羣內散佈誹謗信息同樣屬於名譽權侵權行為,造謠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還會面臨治安處罰乃至刑事責任。
輿論場上也出現兩極討論。一部分網友支持藝人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認為不能任由虛假截圖肆意傷害公眾人物;但也有聲音提出,公眾人物應當承受輿論監督,區分“合理批評”和“惡意造謠”成為難題。
需要釐清的是:對藝人作品、業務表現的客觀評價,屬於正常輿論監督;但無中生有、偽造聊天記錄、編造虛假私生活與健康謠言,已經脱離批評範疇,屬於惡意誹謗。造謠只需要一張截圖,闢謠卻要耗費大量時間、人力去取證、報案,這種維權成本與造謠成本的不對等,也是當下文娛網絡環境的現實困境。
此次王鶴棣工作室選擇報警,也再次敲響警鐘: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者需要為自己的捏造行為付出代價,普通網民面對來路不明的聊天截圖、匿名爆料,更應當保持審慎,不盲目轉發擴散未經證實的消息,避免成為謠言的助推者。事件後續的調查結果,仍有待官方進一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