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綜藝節目版權保護有哪些癥結待解?

在劉莐看來,目前之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版權糾紛,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國電視整體的生產水平提高了,在以往的版權引進中,版權方提供的製作指導和技術支持對中國電視人來説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但如今製作水準普遍得到提高之後,可能並不需要版權方的幫助也能生產出不錯的電視節目,因此直接借鑑創意看上去更划算一些。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電視綜藝節目模式侵權和保護的問題又成為了一個頗受關注的行業話題。

這一方面是創意撞車在這段時間多有出現,其中的一些甚至發酵出了不小的輿論話題;另一方面是總局於7月下發了《關於加強真人秀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真人秀要大力推動創新創優,對引進節目要適度控制數量,避免過度集中在某一地或者國家,實際上也是在積極鼓勵電視節目內容和創意的多樣化和創新發展。

電視綜藝節目模式保護是一個世界性的話題,隨着中國電視綜藝節目行業和市場的不斷髮展,以及內外合作交流的越發頻繁,這一問題也開始逐漸顯現出來。

事實上,從大規模引進版權開始,節目之間的版權口水戰便時有出現。當年的《非誠勿擾》與《我們約會吧》,以及這兩年的《喜從天降》與《明星到我家》,《兩天一夜》與《明星家族的兩天一夜》,《花樣姐姐》與《花兒與少年》等,都曾在版權方面發生過爭議。

爭議的原因基本一樣,一方購買了節目版權或者與版權方擁有合作開發中國版的權利,另一方則被認為是抄襲、山寨或者盜版,侵犯了前者的權益。而結果也大都相似,基本上是一方發表聲明表明正版身份,但最後大多以不了了之收尾。

最近比較受關注的案例是,韓國MBC發出聲明,稱目前很多中國的電視台和製作公司製作其擁有版權的《無限挑戰》類似的節目,並指出該抄襲行為已經導致市場混亂,同時對MBC的節目形象造成了損害。

目前韓國MBC已和央視綜合頻道(CCTV1)正式簽約合作中國版《無限挑戰》,“今後除了在CCTV1播出的《無限挑戰》以外,所有類似節目均與MBC無關,MBC將對任何造成誤會或混淆的行為採取果斷的法律手段”。

儘管並沒有明確指出,很多人也知道MBC在此次聲明中所指的是哪檔節目。事實上,客觀來講,借鑑或者模仿《無限挑戰》的中國節目並不是個例。作為韓國真實綜藝節目的開山製作,《無限挑戰》中的一些理念、環節、構成方式甚至曾被韓國本土的一些節目所借鑑。

綜藝節目的抄襲甚至侵權問題到底該如何去界定,綜藝節目的創意如何保護,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模式版權到底受不受到法律保護?

在去界定抄襲和侵權的問題之前,這是首先需要釐清的問題。

在“如是娛樂法”創始人、CEO劉莐看來,所謂版權節目的引進,一般來説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對技術、拍攝方式、規則協議等模式操作層面的引進;一是品牌授權,即某節目在中國進行製作的排他性授權,包括與該節目品牌相關的商標以及一系列宣傳權利等。

事實上,大眾通常所認為的抄襲行為,如節目遊戲、環節等創意層面的雷同,在法律上是沒有被明確禁止的。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性的表達,但並不保護思想。”劉莐解釋道,也就是説,電視節目中相同的主題音樂(音樂作品)、相同的 LOGO(比如《中國好聲音》的V型手指)、畫在圖上的舞台設計、相同的主持詞才有可能構成法律保護的“表達”;而那些變幻的元素,如明星、遊戲設計、環節等,都不構成法律上的“版權”。

那是不是意味着電視節目的版權引進其實根本無法受到法律保護、抄襲是一種合法的行為?

對此,劉莐進一步解釋,儘管目前模式節目的創意層面還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但版權引進者依舊可以訴諸《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混淆行為”來對抗相似節目的製作者。即如果抄襲者在進行節目宣傳的過程中存在刻意的混淆視聽的行為,讓觀眾發生混淆誤以為山寨即為正版,類似的寄生營銷行為,節目版權方是可以通過不正當競爭來起訴抄襲者的,前提當然是這種寄生營銷現象確實存在。

MBC發出的聲明中指出的是“將對任何造成誤會或混淆的行為採取果斷的法律手段”。從這個聲明中可以看出,也主要是立足於對自身節目品牌的保護。

“這檔節目中的很多環節、畫面、字幕使用等都與《無限挑戰》有着非常大的雷同之處。”MBC中國代表處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MBC確實對中國市場上的這些“山寨”節目比較關注,韓國國內一些電視節目中都有探討聲明,並且正在一步步進行維權。

她表示,以往MBC在中國市場上還沒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因此也在摸索當中。據她介紹,目前MBC主要以發文件與相關機構進行交涉協調,與總局相關機構進行溝通尋求幫助,同時也並不排除訴諸法律途徑。

目前MBC方面正在蒐集相關證據,對相關節目的抄襲、侵權行為進行舉證。

綜藝節目模式該如何保護?

在劉莐看來,目前之所以會產生很多的版權糾紛,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國電視整體的生產水平提高了,在以往的版權引進中,版權方提供的製作指導和技術支持對中國電視人來説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但如今製作水準普遍得到提高之後,可能並不需要版權方的幫助也能生產出不錯的電視節目,因此直接借鑑創意看上去更划算一些。

“一個節目的成功包含了很多要素,創意只是其中的一個部分,除此之外,製作、運營等環節也非常重要。”劉莐説,從這個角度來説,其實對創意的借鑑並不必然帶來一檔節目的成功,因此很難為創意去估算價值。

事實上,只保護獨創性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這是國際上著作權法的普遍認知。對於電視節目模式的保護,劉莐介紹,不同的國家有過不同的判決先例,“但總體來講,電視節目模板能否被認定為版權客體,版權法能否為其提供充足的保護,各國的司法實踐都不能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

2004年4月國際貿易協會FRAPA在法國戛納成立,作為保護電視節目模式的重要的國際性組織,協會的主要職責是促進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公司和節目銷售公司對節目模式的認可,對節目模式作為知識產權在法律上予以保護。“FRAPA是獨立的非盈利組織,由來自世界各國的一百多名會員組成,這些會員主要是節目模式的創立者、製作者、經銷商。”

劉莐介紹,從建立之初,FRAPA就設立了節目模式註冊機制,節目模式的創作者提交能夠説明模式細節的方案、腳本、故事大綱或者視頻文件,通過這個系統進行註冊獲得該協會的保護。一旦發生剽竊節目模式的爭議,經過註冊的節目就可以利用FRAPA提供的調解機制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FRAPA的民間性質決定了其只能提供商業邏輯上的保護方法,缺乏立法權和執法權的協調性特點使其無法在法律上發揮重要作用。”

“就中國目前的司法實踐來説,有關電視節目模式的探討基本上處於空白狀態。”但劉莐介紹,在行政管理中曾有過類似的個案。

2001年,中國內地第一個完全購買國外版權並經過精心策劃而成功進行本土化改造的電視節目《夢想成真》的製作方嘗試向知識產權局申請版權保護,但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機構北京市版權事務所相關人員表示,除與節目相關的圖案可申請保護之外,遊戲方法、規則、節目形式等創意性的東西不能進行保護。

劉莐説:“這樣的解釋對於電視節目模板的認知是對節目整體進行拆解後從元素意義上進行理解的,實際上是否定了對電視節目模板的版權保護。”

MBC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韓國是一個非常小的國家,行業之間的跟風和複製的現象基本上不太存在,否則製作者也沒有臉面在圈子裏生存的,基本上是靠自律。因此,她對於被認為的《無限挑戰》的中國山寨版中竟然有韓國團隊的參與表示不能理解。

事實上,模式版權保護在中國還面臨着更復雜的問題。

中國市場激烈的競爭環境讓創意撞車、跟風同質化的現象幾乎變成了一種常態。在當下的環境下呈現出的結果是,對於類似的節目模式糾紛,不管是抄襲也好、引進也罷,最終大多不了了之,推出的時機以及最終作品呈現的好壞決定了各檔節目在市場上的話語權。

對於版權引進節目的規定,也讓一些引進節目的製作方不敢聲明自己的版權所有權。而中國當下也缺乏如FRAPA這樣的民間組織去進行統一的管理和調解。

或許跟風、山寨、抄襲問題在中國電視發展過程中還會持續一段時間,而有關於此從法律到民間的乃至行政的探討還亟需深入。畢竟市場的發展需要健康的環境與生態,而節目模式版權乃至創意的保護都需要被納入這樣的生態中。

編輯: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