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今日起施行 电视广告限制多

新广告法今年9月1日起将开始施行,而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

新广告法今年9月1日起将开始施行,而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

电视广告限制多

童星身价逼近二线演员

从9月1日起,因“爸爸去哪儿”火起来的森碟、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或将在广告中暂别代言人的身份。因新广告法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

据了解,随着“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热播,一众影视综艺童星的身价暴涨,日进斗金,看得围观者直叹“一年赚的钱还不如一个5岁小孩一天赚的多”。当红童星接广告接到手软,原因之一是幼儿产品市场需求大,需要与其产品形象定位符合的童星进行代言。

而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一方面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亦因为童星欠缺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也有媒体分析称,广告商或可以邀请幼童演出广告而支付代言费用的方式,以避开限制。因为对于童星来说,他们属于公众人物,出演广告的行为亦属于代言。

保健食品对明星说不

明星代言保健品屡见不鲜,比如姚明、angelababy等。但在新广告法实施后,保健食品以后再也看不见明星的影子了。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

同时,新广告法在总则中明确:“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乱发短信广告,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弹窗广告须有一键关闭,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违反规定可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禁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

汪东城、罗志祥、陈柏霖……不少男明星曾荣登“大姨夫”之位,代言女性用品卫生巾、卫生棉条等,而新广告法实施之后,“大姨夫”们再也江湖难见了。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因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的主要作用就是为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的意见。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

新媒体同样适用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新《广告法》实施发布会上透露,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年底建成。

张国华表示,目前的新《广告法》虽然大多是针对传统媒体,但部分条款也同样适用于互联网广告。同时,也正在修订主要针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完善阶段,完成后将正式颁布。

张国华称,该《办法》对于互联网弹出广告、广告短信、微信公众号广告等,会有更详细的监管规定。

同时,他还透露,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年底建成,目前正在完善一些互联网监测的技术问题。明年起,该广告监测中心将可以实时监测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广告,及时将违法广告线索移交给各地工商部门查处。

据悉,此次新《广告法》为各类民生相关广告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准则,包括,“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明星不允许不经使用而肆意代言产品等。如果确定明星代言了虚假广告,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其代言行为,如果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还需要追究明星的民事责任,并进行相关赔偿。

新《广告法》主要有十大亮点:

据了解,新《广告法》与现行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把原来部分比较笼统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并大幅提高处罚额度。这些新修订的内容必将为监管部门净化广告市场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譬如增加了禁止为保健食品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二是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新法中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引人误解的内容引导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

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同时,增加商品或服务不存在,虚构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效果等5种虚假广告情形。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新增“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没有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不能在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并明确规定代言虚假广告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不能再代言其他广告,对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推荐、证明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此外,新法新增,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四是禁在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新法中进一步加大了对烟草广告严管的力度,明确地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为了避免变相烟草广告的发布,新法新增了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更名、招聘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的内容。

五是药品需标明不良反应。

新修订的《广告法》与旧版相比,增加了对药品广告准则的规定,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同时药品广告必须显著地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六是明确互联网弹出广告必须一键关闭等。

明确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规定可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是强化对大众传媒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

针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新法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

明确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

针对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新法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

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

十是提高行政处罚震慑力。

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的处罚,并将有关违法行为信息录入信用档案。

编辑: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