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2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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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的要求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北京市昌平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说明 ##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的要求 ###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全会和区委五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以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全面提升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明确项目入库规则,强化项目评审论证,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预算法定,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控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剂行为;有效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加强预算统筹力度,规范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推进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二)预算收支安排的要求 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各单位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要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盘活存量资金,聚焦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及本部门重点事业发展政策等履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继续按照“只减不增”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严格会议、差旅和培训等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 **2.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健全固化的政策性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于政策出台时间较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经常性项目,要定期进行评估,对于实际绩效与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够完善的,应当予以调整或者废止。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对现有政策自行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不得自行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 **3.实行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 《规范》要求将政府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行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各部门要按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将预算项目的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等在项目库中反映,做到项目库与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建立直接联系。部门预算调剂不得脱离项目库单独对预算指标进行调剂,项目库动态反映项目预算调整调剂等引起的信息变化。项目库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工作,预算储备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预算编制时从中选取项目,实行预算项目跨年度滚动管理和定期清理。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对入库项目严格把关,推行项目评审入库制,保证预算一经下达项目即可实施;强化绩效考核,绩效目标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入库。 **4.完善预算编报及审核流程,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 《规范》将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项目入库环节,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根据单位填报的基本信息、定额标准和系统预设的公式自动测算生成,由单位和部门确认后即可纳入项目库;运转类项目中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经部门和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后纳入项目库。项目入库后,预算编制主流程为“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业务科室(辅助审核科室)-财政局预算科”,其中:人员类项目由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审核,运转类项目(含公用经费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由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若项目涉及资产配置、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审批权限设置上,增加相应由区财政局资产科、绩效考评中心、采购管理科、综合科负责辅助审核。 **5.新增预算指标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 强化预算法定,依据经批准的预算生成预算指标账,采用复式记账法记录和反映预算指标在预算管理各业务环节的来源、增减和状态,实时动态反映预算执行的运行状态,并可以通过账户之间对应关系,追溯预算从批复到执行全过程变动情况,强化预算指标对执行的约束,真正做到支出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6.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项目方案论证、项目审批等项目储备工作,优先将成熟度高、具备实施条件项目纳入直达资金预算,避免“钱等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 **7.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除基本支出经费外,入库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原则上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新出台重大政策对应的项目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请入库的必要条件。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不予支持的项目,调减或不予安排同类项目。 **8.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切实盘活存量资产,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建设、租用。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置固定资产,没有配置标准的,结合本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置。严格控制房屋、土地等出租出借行为,加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统筹使用,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相关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 各部门应当将《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如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一律不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部门应当在预算批复后60日内集中公开本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及时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作用,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 **10.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昌财综〔2020〕259号)文件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内容应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对未列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和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不得申报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费随事转,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占比,减少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占比(原则上占比不能超过30%)。发挥部门职责作用,积极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 (一)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总体情况 1.收入方面。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30亿元,同比增长6%,加市对区转移支付收入提前告知资金68.6亿元、调入资金30.4亿元、上年结转10亿元,收入总计239亿元。 2.支出方面。按照收入预期增速,结合市对本区财政体制、调入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统筹测算安排2022年财政支出。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6亿元,同比增长14.7%,加上解支出9亿元,支出总计239亿元。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主要收入情况:增值税36.8亿元,企业所得税19.5亿元,个人所得税4.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6亿元,土地增值税18.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7亿元,房产税12.6亿元,印花税3.5亿元,环保税0.6亿元,非税收入27.1亿元。 ###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构建优势产业集群** 安排资金80亿元,加快建设未来科学城,深入推进“两区”建设,培育壮大高精尖产业结构。保障昌平国家实验室核心区建设,支持沙河高教园开放共享,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盘活产业用地,拓展和筑牢创新载体。壮大数字经济规模,支持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智造、美丽健康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构建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深入实施国际人才社区规划,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2.支持区域布局优化,释放存量空间动能** 安排资金27亿元,落实分区规划,加快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系统改善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有序推进拆除违法建设、战略留白等重点任务,为后续发展腾出空间。从腾退空间利用、精准提升、基层治理方面着手,抓好治理类镇街整治提升工作。统筹实施“五微”提升工程,精准织补一批便民设施、公共活动场所。 **3.支持回天重点项目,打造社区治理样本** 安排资金30亿元,深入实施新一轮回天行动计划,集中连片推进织补改造。持续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绿化文体、交通、市政设施、社会管理等领域项目实施。注重软硬结合,拓展回天“城市大脑”应用场景。落实“双城联动”方案,推动回天地区与未来科学城、中关村科学城协同发展,力促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地实施。 **4.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化绿色发展理念** 安排资金35亿元,推动环境污染减排管控向生态环境品质整体提升转变。持续推进移动源、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加强温榆河、东沙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管线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和生态修复。落实“三长联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奥北森林公园一期等项目,支持口袋公园建设,持续扩大绿色空间。 **5.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深度融合** 安排资金53亿元,统筹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镇街可统筹财力,提高基层政府履职保障能力。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用好生态补偿、结对协作等政策机制,加大对山区半山区发展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6.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全面共同富裕** 安排资金55亿元,推进教科文体事业发展。支持学校建设、保开学扩学位等资金需求。探索市场化运营方式,保障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文化体育设施运转。支持“三条文化带”及大运河源头白浮泉遗址公园建设和文物保护,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新一轮健康北京行动计划,提升医疗综合保障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工作,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安排资金30亿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困难群体补助,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各类养老设施、驿站建设。 安排资金0.2亿元,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 安排资金0.4亿元,支援地区对口帮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持续加大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帮扶力度。 ### (四)预算绩效工作情况 2021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编制2022年预算,除机构日常运行保障类项目以外,所有项目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及其他绩效信息资料应按规定格式填报。绩效目标填报应明确、具体、可行。2022年,预计对我区170个支出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其中:事前绩效评估项目50个、事中绩效跟踪项目50个、事后绩效评价项目70个。 ### (五)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80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3.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80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42.7亿元。2021年发行费及还本付息数合计18.8亿元;2022年预计还本付息数36.7亿元。 # 昌平区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区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187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 | :----------: | :--------------: | :------------------: | | 2022年 | 4187 | 400 | 199 | 500 | 3088 | | 2021年 | 4187 | 400 | 199 | 500 | 3088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我区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科技研讨会议及政府间学习、合作事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区财政局统一预留,在实际发生时,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进行追加安排;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 昌平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2年区对镇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295860.54万元,主要是城市协管员、廉情监督员、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关人员经费;镇街基本运行保障;环境卫生运行经费、社区居委会公益事业费及办公经费、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殊转移支付和山区转移支付等。 > 数据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点击查看预算详情: > 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zdlyxxgk57/czyjs/zfczyjs/cp5494700/昌平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