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總侷限新聞節目嘉賓 衞視:暫未收到通知
對於總局新規,有不少網友推測這或將使《非誠勿擾》、《我是歌手》、《我為歌狂》等以嘉賓主持為特色的娛樂節目受到影響,
新聞、評論、訪談類節目將不能再使用嘉賓主持!6月20日晚,名為“電視節目創新引擎”的微博賬號公佈了一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中稱“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輔助類主持崗位。”新規將在7月1日後正式執行。
記者獲知消息後,首先登陸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查詢相關政策法規,在規範性文件一欄中,看到最新一條通知還是6月16日發出的新廣電辦發[2015]80號“關於立即停止播出‘長壽密碼’等31條違規廣告的通知”,而“嘉賓使用管理通知”上標識的是[2015]129號,因此,該通知是否真實尚不能確定,不過按照總局慣例,並不會將所有通知在網上公開。
隨後,記者致電山東衞視副總監胡韶紅,對方表示目前尚未看到文件,暫不方便回應,在接到通知後會給出答覆。深圳衞視公共事務部主任張丹也稱並未看到文件,因而不便回應,但她表示,總局的規定一定會認真學習嚴格落實。
對於總局新規,有不少網友推測這或將使《非誠勿擾》、《我是歌手》、《我為歌狂》等以嘉賓主持為特色的娛樂節目受到影響,但據一位業內人士分析,此次規定只是針對新聞、評論、訪談類節目,作為“大型綜合服務類”節目的《非誠勿擾》以及歌唱類真人秀不會受限,反倒是一些衞視邀請未簽署正式勞動合同的嘉賓主持的讀報、評論類節目將會受到很大影響。
網傳廣電總局新規截圖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的通知
新廣電發[2015]129號
一、嚴格執行主持人上崗管理規定。
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輔助性主持崗位,廣播電視節目要明確主持人和嘉賓的分工,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不得設置“嘉賓主持”,嘉賓不能行使主持人職能。
二、加強主持人職務行為信息管理。
三、認真落實播前審查和重播重審制度。
四、加強主持人和嘉賓教育培訓。
五、明確責任主體,確保落實到位。
六、做好主持人資質清查和主持人、嘉賓管理制度建設工作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通知要求各廣播電視單位“抓緊研究制定本單位主持人和嘉賓使用管理辦法,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播前審查細則和教育培訓方案。”
編輯:yvo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