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電影產業促進法保護未成年人:要及時提示也要嘗試分級
日前,《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再次提請審議,二審稿增加了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內容。一審稿提出放映的電影可能引起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二審稿將此調整為:攝製電影的法人、其他組織應當將取得的電影公映許可證標識置於電影片頭處;電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
原標題:既要及時提示也要嘗試分級管理
據媒體報道,《電影產業促進法》被稱為“中國電影第一法”,2003年啓動起草。去年10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首次面世,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日前,草案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對一審稿,二審稿新增電影從業人員應德藝雙馨,製造虛假交易誤導觀眾最高罰50萬元,不得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取消《電影攝製許可證》等內容。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如能早日面世,必將引導電影業更加健康有序地發展。這自然是廣大觀眾喜聞樂見的大好事。
在媒體報道的內容中可以看到,相對一審稿,二審稿增加了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內容。一審稿提出,放映的電影可能引起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二審稿將此調整為:攝製電影的法人、其他組織應當將取得的電影公映許可證標識置於電影片頭處;電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
帶着未成年人看電影,遇到“少兒不宜”的鏡頭,實在是令人相當尷尬的事。相信這種情形,大多數人都體驗過。如今,“電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的,應當予以提示”的規定出台,相信會在某些程度上緩解這種尷尬。但是,究竟什麼樣的鏡頭會引起未成年人等觀眾身體或者心理不適?不適到何種程度需要提前明示?這種提示和早前的“少兒不宜”提示有何區別?我們沒有找到答案。這就讓人不得不重新提出一個老問題:電影分級制是不是能夠更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
查閲資料可知,電影分級是提供給觀眾一部電影對於孩童和成人的適合性的概念。在一些地方,電影分級制度可能具有強制拒絕未成年人看某些電影的法律效力;在其他地方,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電影院仍執行電影片分級限制。一直以來,有關實行電影分級制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國際慣例中,電影分級制,意義其實有二,一是擴大電影創作的表達空間,二是引導未成年觀眾。當然,任何“慣例”,都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國產電影有其自身生長髮展的環境,但是,這種環境並不意味着所有觀眾合理合法的消費要求完全是一致的。既然觀眾的消費要求並不一致,那麼,大可以從最基本的分級入手,對觀眾觀影進行提前的引導。當然,這種做法並不會與電影審查制度相矛盾,也不會導致色情暴力影片的泛濫。
曾經有廣電總局電影局有關人士表示:“之所以沒有實行,是因為考慮到目前中國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以及電影的管理水平難以達到分級的要求。也就是説,管理跟不上,分級制度無從談起。比如以前中國電影曾經試行過‘兒童不宜’,但後來停了。因為管理跟不上。根本做不到像美國那樣,如果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沒有父母的陪同進了影院,父母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我們這的情況是,不但管理實行不了,反而‘兒童不宜’成為一個炒作對象。所以,目前中國電影的首要問題,還不是電影分級,而是健全電影體制,規範電影市場,提高管理水平。”此話不假,但是,既然管理水平跟不上,嚴格監管、提高管理水平便好,這與電影分級並不矛盾。相信中國電影的管理水平會因為逐步推行、落實分級制度,而得到顯著的提高。
編輯:yv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