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廣播電視局復工防控指引:鼓勵無觀眾錄製

近日,為實現北京市各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科學穩妥復工復產,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發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北京市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復工防控指引(1.0版)》。指引表示,鼓勵“雲錄製”和無觀眾錄製,減少演播室人員聚集。節目錄制現場人數應全流程控制在50人以下。超過50人以上規模的錄製,要報主管部門備案。邀請外來嘉賓參與節目錄制的,要對嘉賓進行登記備案,且需滿足14天隔離要求。節目錄制方案應儘量設計為無肢體接觸環節。除正在錄製的主持人、嘉賓、演員外,其他工作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北京市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復工防控指引(1.0版)

(本指引由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制定並解釋,由北京市疾控中心歸口併發布)

北京地區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眾多、人員密集、工種複雜、流動性大,應當嚴格按照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實行精準復工管理。為實現北京市各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科學穩妥復工復產,特制定本指引。

一、總則

1。各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在疫情防控期間應遵循中央、市、區相關疫情防控管理規定,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建立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針對採錄編播等工作特點,制定專項防控管理流程。

2。各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要加強工作人員(含臨時性工作人員)管理,做到底數清、信息明。要建立內部工作人員備案機制,每日統計記錄所屬工作人員情況,包括身份證、聯繫電話、户籍地、在京居住地址、工作部門、近期是否離京、來(返)京日期、來(返)京工具(航班/車次、車廂、座位號)、來(返)京後是否滿14天隔離要求、14天內是否有境內外疫區或疫區人員接觸史、近20天內是否發熱或其他不適症狀等。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10號)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京津冀聯防聯控聯動工作機制,對當日內有效驗證的健康碼予以互認。

3。所有參與廣播電視節目採錄編播等各環節的工作人員,以下三種情況必須滿足其一:(1)近30天內未離京的身體健康人員;(2)來(返)京後已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的身體健康人員;(3)京津冀區域內、非在京居住,但已獲得當地、當日內有效驗證健康碼的人員。

4。加強所屬工作人員防疫知識普及和健康教育,提升防控意識和能力。所有工作人員開展工作時,須嚴格遵守中央、市、區主管部門防疫規定,服從統一指揮,自覺接受健康檢查。

二、採訪管理

5。採訪活動應儘量通過電話、視頻連線等形式進行。如必須外出採訪,要做好記錄備案,包括採訪人、採訪地點、採訪對象、前往方式等。

6。外出採訪應儘量乘坐自有公車或自駕,減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攜帶的設備要做好登記管理,歸還入庫時要進行消毒並進行記錄。

7。採訪對象應提前預約,並詳細瞭解並記錄對方情況(包括健康狀況、行動軌跡等)。採訪當日應做好健康碼驗證,確保身體健康。採訪對象必須佩戴口罩。

8。採訪地儘量選擇空氣流動性好的非密閉空間,現場人員應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所有采訪活動要嚴格遵守採訪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規定,並配合做好健康檢查。

9。進入京外重點疫區進行採訪的,要獲得採訪地防控部門批准。採訪中要遵守當地管理規定,全程做好嚴格防護措施。相關工作人員返京後要按規定居家或集中隔離14天,向所在單位進行身體情況日報告。

10。進入本市新冠肺炎收治醫院進行採訪的,在徵得採訪對象同意後,報收治醫院批准,並做好嚴格防護措施。採訪中要遵守醫院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病人、醫護人員的救治工作和正常生活。

三、節目錄制管理

11。鼓勵“雲錄製”和無觀眾錄製,減少演播室人員聚集。應儘量選擇自有演播室進行錄製,並制定完善的錄製方案和應急預案。

12。節目錄制現場人數應全流程控制在50人以下。超過50人以上規模的錄製,要報主管部門備案。

13。邀請外來嘉賓參與節目錄制的,要對嘉賓進行登記備案,提前瞭解嘉賓情況(包括健康狀況、來京方式及日期、是否滿足14天隔離要求、是否與疫區人員有接觸等),滿足14天隔離要求後方可參與節目錄制。

14。節目錄制方案應儘量設計為無肢體接觸環節。除正在錄製的主持人、嘉賓、演員外,其他工作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15。演播室節目錄制其他相關事宜,參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視聽產業園區演播室復工防控指引》相關規定執行。

16。室外錄製應密切關注每日疫情地圖,將錄製地點安排在疫情發生地1公里以外地區。錄製時應遵循當地的各項防疫管理規定和要求。

四、節目編輯和播出管理

17。加強編輯和導播機房管理,進出人員和交接班要登記,到崗工作人員要確保身體健康,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18。在崗工作要全程佩戴口罩,操控設備要使用一次性醫用手套,換崗時要對操控設備進行消毒。所有移動存儲設備在進入編輯機房和播出機房時應做消毒處理。

19。機房每天應不少於3次開啓門窗或排風設備通風,不具備通風條件的應當增加消毒頻次。

五、其他

20。所有參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各環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在工作區域須佩戴口罩。工作期間出現人員發燒或身體異常等情況,應及時就醫。

21。工作中儘量採用電話或視頻會議溝通,確需現場開會,應控制參會人數,並保證會場1.5米間距。會前會後做好消毒,並保持室內通風30分鐘以上。

22。用餐儘量使用分餐制,進行區域錯峯分散就餐,就餐應保持間隔1.5米以上,就餐時切勿相互交談。

23。辦公樓內所有公共區域每2小時消毒一次,衞生間便池及周邊應使用配製濃度為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殺30分鐘以上,洗手池、水龍頭、枱面等直接接觸物使用配製濃度為500mg/L含氯消毒液消殺30分鐘以上,達到消殺時間後均用清水擦淨,並保持乾燥、通風,同時配備洗手液或其他消毒用品。

24。辦公區域儘量減少乘坐廂式電梯,確需使用每次不得超過4人,使用牙籤、消毒紙巾等觸碰按鍵;樓梯間阻隔門應保持開啓狀態,減少接觸面,避免交叉感染。

本指引適用於在京持證廣播電視製作播出企事業單位、區級融媒體中心等,由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制定並解釋,由北京市疾控中心歸口併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京報記者 張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