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影評》尹鴻:劣跡藝人“學好”能否“歸來”?

尹鴻認為應該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對社會也是一個正面引導。從理論上來講,違規人員只要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確認無誤已改過自新,並無再次違法行為的發生,可給予重返銀幕的機會。

在近期頒佈的《中國電影產業促進法》中,電影人德藝雙馨首次被寫進法規。針對部分演藝工作者吸毒嫖娼、使用替身拍戲耍大牌等亂象,《電影產業促進法》首次對電影人提出明確要求: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未來那些無法嚴格要求自己的電影人,或斷送自己的職業生涯。

因違法而受到懲處的劣跡藝人,在懲罰期過後能否重返大銀幕?當下這一爆款話題引發了全民思考,更促使人們聚焦針對演藝界名人的法律監管和道德約束。在公眾關切的目光下,《今日影評》特邀清華大學教授尹鴻做客節目,回應熱點話題:“學好”能否“歸來”?德藝如何雙馨?

公眾人物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 《電影產業促進法》明確要求:德藝雙馨

涉黃涉毒的藝人,在接受法律法規相關懲處之後,是否還能夠有機會,迴歸到工作的一線去,繼續在銀幕上跟觀眾見面呢?這個話題在近期再一次地引起了公眾廣泛的關注。

對此,尹鴻在《今日影評》中稱,藝人有各種各樣的道行品質,在他的行為違背了法律法規之後,應該受到懲罰,但在懲罰之後,他們每個人改過自新的狀況可能不太一樣。要求藝人有比較高的道德品質,是因為他畢竟是公眾形象,公眾人物的社會關注度高,社會樣板性強,創作的作品影響面大,因此對公眾人物的道德要求,確實會要高於普通的人。所以正是因為這樣,《電影產業促進法》才會提出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要求藝人堅持德藝雙馨。

在《電影產業促進法》中,對劣跡藝人是否還能夠重返銀幕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在《今日影評》中,尹鴻認為應該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對社會也是一個正面引導。從理論上來講,違規人員只要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確認無誤已改過自新,並無再次違法行為的發生,可給予重返銀幕的機會。改過自新的藝人會受到一系列的觀眾、市場和社會的監督和考驗。

藝人塑造人格與塑造角色相輔相成 電影評論溝通觀眾和電影創作推動德藝雙馨

尹鴻在《今日影評》中指出,明星除了是角色以外,他是一個人格,明星在影響別人的同時,他一定也是在塑造自己。所以德藝雙馨,它不僅是個口號,它最後會體現在人們對你飾演的角色和對你本人的認可之上。

演藝人員除了要塑造良好的藝術形象以外,現在越來越多的明星去參與公益行為,成龍、李連杰、范冰冰、趙薇、黃曉明、韓紅、陳坤、江一燕等很多很多藝人都參與到了公益事業,比如說救災,做慈善事業的代言人,有的還親自到農村去支教。李雪健演戲演得好,又品德高尚,所以大家對他的藝和德都帶有崇敬。

《電影產業促進法》除了將電影人德藝雙馨寫進法規之外,還將“國家支援建立電影評價體系,鼓勵開展電影評論”提升到了法律高度。作為電影評論工作者來說,在關於電影人的德藝雙馨這個問題上,影評人應該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呢?

在《今日影評》中,尹鴻表示,現在的電影評論在整個電影行業中成為了一個有機的組成環節,電影評論鼓勵真善美,褒貶是非,這是電影評論應有的責任。包括在明星演藝人員的道德標準價值標準,電影評論工作者也應該提出自己的觀點。“電影評論工作者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觀眾當中的那部分知識分子,是有一定話語權的,因此會代表公眾去表達價值標準,用這種價值標準影響創作者,形成良性互動。”尹鴻在《今日影評》中稱,電影評論工作者應當讓電影評論變成有價值的觀點反饋給創作界,溝通觀眾和創作者之間的關係,推動“德藝雙馨”的風氣在電影界的形成。

據悉,電影文化評論類日播欄目《今日影評》每週一至週五晚22:00檔於電影頻道播出。

編輯:n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