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力挺《誅仙》作者與歡瑞開撕:只想瘋狂撈金的農民
這次蕭鼎與歡瑞世紀的版權之爭本是可以避免的問題,我們期待著透過這次《誅仙》改編權之爭,相關部門能儘快出臺方案,補全版權交易方面的漏洞。我們也希望影視公司在購買小說作者的作品時,能尊重作者的想法,在以後影視改編權交易過程中能少點爭執,多點誠心。
3月16日11點58分時,仙俠小說《誅仙》的作者蕭鼎在新浪微博上釋出個人宣告,控訴歡瑞世紀等根據《誅仙》小說改編和拍攝網路大電影的行為侵犯其合法著作權。蕭鼎在宣告稱,從未授權包括歡瑞世紀、七娛樂、華誼兄弟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根據該小說改編、拍攝網路大電影,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否則將追究侵權方一切法律責任並要求對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此條微博一經發出,引起譁然大波。
3月16日下午13點02分,歡瑞世紀釋出微博對此事做出簡短回應。回應稱:“歡瑞世紀獨家擁有蕭鼎所著小說《誅仙》(1-7部)電影電視劇改編權,本公司一直以來並且會繼續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本公司的權利。”
針對歡瑞世紀給出的回應,原作者蕭鼎顯然是不滿意的。17日下午14點36分,蕭鼎在微博中再次發表宣告。全文如下:“1.再次宣告,沒有授權歡瑞公司任何網路劇網路大電影版權,如果貴公司自認擁有,請貼出合同給我看;2.此授權合同今年七月底到期,在這個時候不顧一切瘋狂榨取這個好IP的剩餘價值,甚至連沒有的版權都要拿去賺錢,我可以說一句”活久見“嗎?用網大去毀掉這個IP?這樣的行動是你跟我言之鑿鑿說了五六年的有情懷,要做好這個IP嗎?3.還是挺失望的……唉。”
第二次宣告之中,蕭鼎指出自己並未授權《誅仙》網路大電影版權給歡瑞世紀。蕭鼎認為歡瑞公司在此次授權合同將要到期的情況下,選擇翻拍網路大電影是不顧一切榨取IP剩餘價值的作為。針對蕭鼎的第二次宣告,歡瑞世紀沒有再給出任何回覆。
就在網友圍觀雙方開撕的時候,素來有“娛樂圈紀檢委”之稱的王思聰也來發表了意見。就在蕭鼎的第二條回應中,要求歡瑞拿出合同且質問其瘋狂榨取IP剩餘價值的同時,在娛樂圈懟人無數的王思聰也來湊熱鬧,直白評論到:“我都說過了,歡瑞low的要死,只想瘋狂撈金的農民。”對此,蕭鼎則回覆稱:“你又黑農民。”
至此,版權之爭案基本明晰。原作者蕭鼎拒絕歡瑞世紀在合同即將期滿前改編《誅仙》為網路大電影,一是考慮怕網大版《誅仙》毀了這部IP小說,二是認為歡瑞世紀只享有電視電影的改編權,網路大電影的改編權並不在雙方簽訂的合同條約之中。而歡瑞世紀則“高冷”表明自己享有電影電視劇改編權,網路大電影當然也算作電影改編權之內。
於是,雙方爭論的焦點也凸顯出來:“到底改編網路大電影屬不屬於電影改編權範圍內?”
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回顧一下《誅仙》小說做過哪些改編。
仙俠小說《誅仙》,有著獨特的文風和題材,推出之後收穫了大批粉絲。可以說,《誅仙》算得上一部經典的大IP.2009年,歡瑞世紀向原作者蕭鼎購買了《誅仙》電視劇和電影的改編權,之後便開始籌備電視劇的拍攝。2016年7月31日,由小說改編而來的電視劇《青雲志》登陸湖南衛視超級獨播劇場播出。李易峰、趙麗穎、楊紫等主演。
與此同時,電影版的《誅仙》也在籌劃之中。早在2013年,電影版《誅仙》就在廣電總局網上備案公示,網路上有資料顯示電影將於2017年開拍。
然而就在今年3月份,眾多原著粉絲迎來的卻是網路大電影版的《誅仙》訊息。震驚人群不在少數,這其中就包括原作者蕭鼎在內。
今年3月8日,北京七娛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透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七娛世紀傳媒釋出一條招募資訊。
在此篇文章中,七娛世紀傳媒稱超級系列網路大電影《誅仙》目前正在進行演員招募。文章稱:“本片根據蕭鼎同名小說《誅仙》改編,應廣大粉絲呼聲本片忠於原著拍攝。總投資額為1億元人民幣,出品公司包括歡瑞世紀,七娛樂,華誼兄弟。”文章中還顯示網大版《誅仙》預計於2017年5月底開機,拍攝週期4-5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蕭鼎和歡瑞世紀的授權合同將於今年7月份到期,此時距離合同到期還有不到5個月的時間。
翻看蕭鼎以前的微博可以發現,在2015年蕭鼎就表達了對《青雲志》改編的不滿。此次網路大電影的翻拍,作為原作者,蕭鼎事先並不知情。所以,種種事蹟一疊加,網友也紛紛表示能理解作者連發兩條宣告的心情。
那到底網路大電影算不算電影範圍呢?或者說,擁有原著電視劇電影改編權的歡瑞世紀到底有沒有網大版《誅仙》的改編權呢?
針對這個問題,有律師認為,就目前中國電影市場來看,一部文字作品的電影改編權還沒有細分到是院線電影還是網路電影的地步。但從《著作權法》上來說,電影的定義並沒有把網路大電影排除出去。“網路大電影和院線電影的根本區別是傳播方式上的區別。而電影本身是不限定傳播方式的。”至於目前到底能不能判定歡瑞世紀侵權,也有專家表示具體要看合同。“如果歡瑞拿到的是電影的改編攝製授權,那麼此次拍攝網大並不算侵權,網大也是類似電影的一種。就案件目前來看,蕭鼎可能處於不利地位。”
網文IP影視改編權界限不清,這也是此次紛爭案件較為棘手的原因。有網友留言稱,蕭鼎與歡瑞世紀合同簽訂於2009年,當時電視劇和網路劇、電影和網路大電影版權並沒有真正分清。歡瑞世紀在N年之後的今天,選擇不顧原作者意願翻拍,屬於耍流氓行為。
不知道彼時釋出微博的蕭鼎是否想過,7年授權合同快要期滿之時,竟會看到自己的作品被稱掌握著電視劇電影改編權的歡瑞世紀改編成網路大電影?七年後的今天,蕭鼎在微博裡也寫到:“真是活久見,挺失望。”
截止記者發稿前,北京七娛世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七娛樂影業”以及華誼兄弟官方微博併為就此事給出任何回應。
這次蕭鼎與歡瑞世紀的版權之爭本是可以避免的問題,我們期待著透過這次《誅仙》改編權之爭,相關部門能儘快出臺方案,補全版權交易方面的漏洞。我們也希望影視公司在購買小說作者的作品時,能尊重作者的想法,在以後影視改編權交易過程中能少點爭執,多點誠心。
編輯:n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