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嫣回應逛街兩小時花十萬:我爸都沒錢了,你們還這樣說我?
眾所周知,明星都身價不菲,作為他們的兒女的星二代們,也跟著有錢的父母吃香的喝辣的,全身上下動不動就是名牌。李嫣也曾經被傳和閨蜜逛街,一個小時花了十萬。
對於這個傳聞,李嫣本人在8月12日正式作出回應,她說因為有這個傳聞,所以她把自己叫做李十萬,她覺得這種傳聞居然有人信,很可笑。
其實李嫣確實不太可能逛街兩個小時就花費十萬。王菲和李亞鵬離婚後,李嫣就跟著李亞鵬一起生活,而李亞鵬現在的經濟狀況確實不太樂觀。
早在2018年,李亞鵬就被列入失信黑名單,李亞鵬和哥哥李亞煒投資房地產6年失敗,事因合同糾紛被判支付4000萬未執行,於2018年被北京人民法院判強執行。
李亞鵬在2018年成了“老賴”,按照規定,“老賴”不能享受坐飛機高鐵,子女也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種種正常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其實在李亞鵬成為“老賴”之前,他多次經商都以失敗告終。
李亞鵬和王菲還沒離婚時,就在北京經營過夜店,酒吧,房地產等生意,李亞鵬虧得血本無歸,他曾在六年時間裡都沒有盈利,最困難的時候還是靠借錢度日。
隨著李亞鵬生意失敗,嫣然天使基金會也受到了來自外界諸多的質疑,被指責是李亞鵬和王菲夫婦用來圈錢的手段,為此,嫣然天使基金會還曾經接受過民政部的調查,一調查就是18個月,在這18個月裡,李亞鵬的企業幾乎就要倒閉。李亞鵬在壓力最大的時候,問自己的母親,大不了,我們再回一號立井開個飯館?
李亞鵬最終說出自己離婚,是因為沒錢養家。
李亞鵬還說,因為自己離婚了,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他覺得自己特別失敗。
從李亞鵬的經濟上來說,李亞鵬不太可能讓李嫣逛街兩小時就花費十萬。
而且李亞鵬可能雖然不是一位好丈夫,也不是一位好商人,但他對李嫣的教育卻是挺成功的。
李亞鵬曾在《魯豫有約》中自曝過,要帶李嫣離開北京,回河南的小院去體驗農村的生活,李嫣嘴上說不答應,但只要回去了,她也就忘記不答應這事兒了。
如果李亞鵬希望李嫣一直生活在北京這個物慾縱流的城市,讓她從小就過著奢侈的生活,他也就不會帶李嫣回河南了。
再者,李嫣本身也是一個熱衷做慈善的好孩子。李嫣從小在嫣然天使基金會里見多了窮苦的孩子,她比別的星二代更能體驗人間的疾苦,就算王菲有那個錢讓她揮霍,相信她自己也是不願意的。
李嫣逛街倆小時就花費十萬的傳言,就如同當年嫣然天使基金會被傳圈錢一樣,都是假的。一個人做一段時間公益不能說明什麼,但一個人做了整整13年的公益,足以說明他是真的把公益當成了自己的事業,一個能把公益當成自己事業的人,不可能會一邊做著公益,一邊又揮霍無度。
請大家不要隨便造謠,如果不抹黑李亞鵬和李嫣,相信世間會更多有唇鱷裂的孩子得到嫣然天使基金會的幫助,擁有一個美好燦爛的人生。很多小時候,小小的一個善行就能徹底改變別人的人生,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