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衛視提起行政訴訟 稱“好聲音”仍有效

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委託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發表宣告:已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依法撤銷上述無效宣告裁定。因此,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無效宣告裁定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好聲音”等26個註冊商標仍為合法有效。

原標題:誰的“好聲音”

3月4日,針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註冊的“藍巨星好聲音”等26個跟“好聲音”有關的商標無效一案,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委託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發表宣告:已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依法撤銷上述無效宣告裁定。因此,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無效宣告裁定尚未發生法律效力,“好聲音”等26個註冊商標仍為合法有效。

宣告還表示,“中國好聲音”這一中文電視節目名稱由浙江衛視創作,浙江衛視享有該節目名稱的所有相關合法權益。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經浙江衛視合法授權將“好聲音”等註冊為商標於法有據。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對此表示,按國內法律規定,電視節目欄目名稱並沒有取得著作權保護,符合條件的可以註冊為商標,並在爭端中尋求《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從之前的無效宣告來看,首先要明確這個無效宣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此外,無效的前提是商標被批准了,但‘好聲音’這樣的商標很難被透過。”

從2016年1月-2017年3月,這場圍繞“中國好聲音”的官司迄今已經持續了一年多。上海燦星已將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更名為《中國新歌聲》。唐德影視也已經與荷蘭TALPA公司達成協議,獲得與《中國好聲音》節目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廣告合作方面,唐德影視釋出公告表示,某知名廣告公司擬代表其客戶或由其客戶就第五季《中國好聲音》投入總額不低於5億元的廣告費用。但在3.5億元的節目製作成本以及近4億元的版權費用下,加上目前節目名稱權歸屬未定,唐德影視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仍承受著一定的業績壓力。

從業者表示,由於目前國內《著作權法》保護要求相對較高。對於電視節目來說,用《著作權法》進行維權相對困難。因此,在侵權方面,國內沒有典型的案例可供借鑑。就訴訟來看,電視節目大多會選擇用《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維權。如之前歡樂嘉娛訴《跨界喜劇王》製作方不正當競爭。對於唐德影視而言,目前《中國新歌聲》已經打開了市場知名度,唐德影視如何利用“中國好聲音”的品牌影響力製作優質的節目從而保持競爭力才是當前最為重要的。

“現階段,越來越多的海外節目被引進。但因節目的版權保護相對複雜,合作方在簽訂合同時更需要理清相關的合作細節,並切實履行協議要求。一般來說,合同簽訂時問題不多,但在具體的操作中會出現一些糾紛,糾紛發生後管轄法院、仲裁機構的選擇也需要慎重。此外,節目引進後,本土的公司、電視臺將對節目加以改善,如翻譯的方式等,這需要相關的企業、電視臺進行智慧財產權、商標等各方面的保護,避免發生糾紛。”趙虎說道。

編輯:n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