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局發通知打擊盜版 禁止上傳分享未授權影音作品

據國家版權局網站的訊息,國家版權局日前印發《關於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確,網盤服務商應制止使用者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未經授權的作品。其中包括:正在熱播、熱賣的作品;出版、影視、音樂等專業機構出版或者製作的作品;其他明顯感知屬於未經授權提供的作品。

最近,不少影片都深受“盜版”的困擾。今年國慶檔上映的影片《解救吾先生》,在9月19日提前點映後,網路上就流出了在影院內盜錄的影片。同檔期上映的《港囧》也遭遇了惡意盜版。9月27日,導演徐崢透過朋友圈發表控訴,並稱這是“行業的災難”。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盜版資訊不再是透過傳統的“盜版碟”傳播,而是透過更加便捷的網盤流傳開來。這種新的侵權盜版方式,不僅成本更低,形式更加隱蔽,而且危害性更大。近一年多來,透過網盤傳播侵權作品、實施侵權盜版行為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未來,這種透過網盤傳播盜版作品的行為,將被明令禁止。據國家版權局網站的訊息,國家版權局日前印發《關於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確,網盤服務商應制止使用者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未經授權的作品。其中包括:正在熱播、熱賣的作品;出版、影視、音樂等專業機構出版或者製作的作品;其他明顯感知屬於未經授權提供的作品。

版權局下發《關於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的通知》

通知明確,網盤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者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下列作品:根據權利人通知已經移除的作品;權利人向網盤服務商傳送了權利公示或者宣告的作品;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公佈的重點監管作品。

通知要求網盤服務商,應當在其網盤首頁顯著位置詳細標明權利人通知、投訴的方式,及時受理權利人通知、投訴,並在接到權利人通知、投訴後24小時內移除相關侵權作品,刪除、斷開相關侵權作品連結。

通知還要求,網盤服務商不得擅自或者組織上傳未經授權的他人作品,不得對使用者上傳、儲存的作品進行編輯、推薦、排名等加工,不得以各種方式指引、誘導、鼓勵使用者違法分享他人作品,不得為使用者利用其他網路服務形式違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

據瞭解,國家版權局於10月20日召開“規範網盤服務版權秩序座談會”,國內主要網盤服務商以及影片網站、權利人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各網盤服務商一致表示將嚴格遵守《通知》要求,切實履行法律義務,積極支援和配合國家版權局的監管工作,並加強與權利人的版權合作。

編輯:v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