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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IP歸屬存疑 中南文化回應“鬼吹燈”版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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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向出售方瞭解,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只擁有張牧野(天下霸唱)所著八部《鬼吹燈》著作財產權,且在訴訟中,此次涉訴標的並不在這八部範圍之內,新華先鋒擁有張牧野(天下霸唱)除此八部之外二十餘部作品的全部版權。中南文化7月17日書面回應稱:1、此次涉訴標的均為圖書版權,這些版權目前歸屬於原股東關聯...

中南文化一紙收購公告讓錯綜複雜的《鬼吹燈》版權糾紛再起波瀾。圍繞這一超級IP歸屬問題,交鋒雙方——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告),訴諸公堂,訴訟涉及賠償金額5000萬元。目前,雙方均在等待法院判決

中南文化一紙收購公告讓錯綜複雜的《鬼吹燈》版權糾紛再起波瀾。圍繞這一超級IP歸屬問題,交鋒雙方——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玄霆”,原告)、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新華先鋒”,被告),訴諸公堂,訴訟涉及賠償金額5000萬元。目前,雙方均在等待法院判決。

“這些糾紛有其歷史成因,值得業界反思。”7月15日,某知名IP平臺運營商資深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近年來一些熱門IP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多的公司競逐IP市場。但IP受到熱捧有一定的偶然性,成功機率並不高。一些上市公司跨界進入該領域,行業積累不夠,存在一定風險。

中南文化7月17日回覆記者書面採訪時表示,出售方已向上市公司承諾,如果標的公司在本次收購前發生訴訟帶來損失,均由出售方來承擔。

出售方承諾承擔或有損失

超級IP《鬼吹燈》巨大的經濟效益背後,涉及多起版權訴訟。中南文化因一筆4.5億元的收購,而受關注。

6月22日,中南文化股東大會透過決議,擬4.5億元收購新華先鋒100%股權。這也是民營書業歷史上金額最高的一筆收購,引起了多方關注。

中南文化稱,新華先鋒是目前國內少有同時具備網際網路出版權(新華閱讀網)、實體圖書出版和影視改編全產業鏈一體化的現代新型媒體“網際網路+”公司。旗下擁有王蒙、嚴歌苓、梁曉聲、天下霸唱(本名“張牧野”)、劉猛、紀連海、許開禎等一大批著名作家,同時每年還推出一批新人。併購新華先鋒後,公司可以打通文化娛樂全產業運作,未來有望實現同一優質IP在電影、電視劇、遊戲和衍生品之間形成良好的市場協同效應,成為一家從IP源頭到衍生品全面佈局的文化企業。

然而,看似完美的買賣背後,此次併購標的新華先鋒卻涉及多起訴訟。

上海玄霆提供給記者的訴訟清單顯示,該公司已向或者擬向法院提起的涉及侵犯《鬼吹燈》IP的系列案件共有13件,訴訟要求賠償的金額共計5000萬元。上海玄霆法務部一位人士稱,除了要求新華先鋒等侵權方停止運營侵權IP外,還提出了5000多萬元的賠償請求,並已申請法院對新華先鋒銀行賬戶進行查封。

國內知名的企業信用資料查詢服務平臺“企信寶”的資料顯示,2010年6月17日-2016年3月11日,涉及新華先鋒的法院判決共9份,其中便包括新華先鋒與上海玄霆之間的訴訟。

新華先鋒實際控制人、總裁王笑東7月12日向記者確認了與上海玄霆存在訴訟一事。

根據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華先鋒的資產總額為4256.86萬元,淨資產為3616.89萬元。有投行人士稱,據此計算,上述訴訟賠償金額超過了此次交易價格的5%,同時也超過了新華先鋒2015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金額超過1000萬元。按照相關規定,當屬“重大訴訟”。

不過,中南文化在相關收購資產的公告中未披露上述訴訟,公告稱,“本次收購標的是新華先鋒的100%股權。該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該股權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也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等。”

記者就相關問題以採訪函形式發至中南文化。中南文化7月17日書面回應稱:1、此次涉訴標的均為圖書版權,這些版權目前歸屬於原股東關聯公司“北京新華先鋒出版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該公司並不屬於上市公司此次收購範圍,收購標的“北京新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霍爾果斯先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未來主要負責除圖書版權之外的其它版權運營(含電影、電視劇、網路劇、遊戲、舞臺劇、綜藝節目、動漫改編等);2、公司向出售方瞭解,上海玄霆娛樂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只擁有張牧野(天下霸唱)所著八部《鬼吹燈》著作財產權,且在訴訟中,此次涉訴標的並不在這八部範圍之內,新華先鋒擁有張牧野(天下霸唱)除此八部之外二十餘部作品的全部版權;3、涉訴標的除圖書版權外,其它版權尚未開發,目前並不向上市公司貢獻任何收入和利潤;4、出售方已向上市公司承諾,如果標的公司在本次收購前發生的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均由出售方來承擔;5、據《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出售方其他關聯企業在收購前已經簽署的合同中涉及到新華先鋒主營業務的,出售方將及時或按上市公司的要求將合同主體或相關權益變更為或轉移至新華先鋒名下;同時,交易對方也就本次交易進行了利潤承諾且約定了利潤補償措施,該等承諾及措施有利於保護上市公司的權益。

核心IP歸屬存疑

上述系列訴訟均由《鬼吹燈》IP歸屬問題引發。

上海玄霆提供給記者的四份電子掃描版《合作協議》顯示,上海玄霆分別於2006年3月和4月、2007年1月和8月與《鬼吹燈》創作者張牧野分別簽署了相關協議。“剛開始籤的實質上是一種‘分成合同’,後面籤的則是‘買斷合同’。”前述上海玄霆法務人士解釋稱,“基於該合同,張牧野已將《鬼吹燈》全部著作財產權轉讓給上海玄霆,並由該公司對外授權改編並形成圖書、遊戲、漫畫、電影及網劇等IP運作產業鏈,故上海玄霆才是《鬼吹燈》IP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對此說法,王笑東指出,此前庭審質證中,上述部分合同“天下霸唱的簽名是假的”,且合同中部分條款利用作者法律知識欠缺簽署“霸王條款”。

對此,前述上海玄霆法務部人士證實了假簽名一說。他解釋稱,2006年,該公司旗下運營的“起點中文網”與創作者的合約簽訂方式為“郵寄簽約”,即由起點中文網工作人員QQ聯絡作者,讓作者提供聯絡方式,然後將合作協議郵寄給作者,待對方簽約後再郵寄回公司。“因為當時為非現場簽約,因而不能確認該協議是否為對方的親筆簽名。”但他強調,該公司隨後將簽約費用打到了“張牧野”個人賬上。此外,在2007年1月、2008年4月的後續協議簽署中,均改為“現場簽約”,張牧野亦默認了前面非本人簽署的合作協議。

針對霸王條款一說,四川某律所一位專業從事版權糾紛的律師在看過上海玄霆出具的電子掃描版“合作協議”後指出,上述協議條款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記者分別向新華先鋒、上海玄霆提出“提供張牧野聯絡方式”的請求。但新華先鋒以存在商業機密為由不予提供。而上海玄霆則表示“該公司一直試圖聯絡張牧野協商版權糾紛,但至今未能聯絡到本人,且之前在法庭上請求新華先鋒提供聯絡方式,但被對方拒絕。”

7月12日,王笑東告訴記者,新華先鋒與天下霸唱簽訂了獨家協議,在天下霸唱的授權下對其作品版權進行運營。這也是新華先鋒與旗下作者合作的通常模式,“我們旗下有幾千個作家,以前,天下霸唱在我們的作家資源裡排不上很重要的位置,但最近上升勢頭非常快,現在天下霸唱的幾個IP都是市場上的頂級IP。”

新華先鋒未提供該公司與張牧野簽署的相關協議。記者透過第三方渠道亦無法聯絡到張牧野對版權糾紛一事予以置評。

據瞭解,天下霸唱本名“張牧野”,是《鬼吹燈I》和《鬼吹燈Ⅱ》的創作者,這兩部書共有8本。而新華先鋒涉及訴訟的則為後續市場陸續出現的改編版本——《鬼吹燈之聖泉尋蹤》、《鬼吹燈之撫仙毒蠱》、《鬼吹燈之山海妖冢》、《鬼吹燈之湘西疑陵》、《鬼吹燈之鎮庫狂沙》、《金棺陵獸》(鬼吹燈前傳)、《摸金校尉之九幽將軍》。上述作品均為紙質書。

“既然公司與張牧野簽訂買斷協議,那麼其作品的改編權就不得侵犯。”7月17日,前述上海玄霆法務部人士稱,新華先鋒涉嫌侵犯該公司的著作權(改編權)。此外,號稱“鬼吹燈前傳”的《金棺陵獸》實則與《鬼吹燈》“半點關係都沒有”,打著“鬼吹燈”的旗號進行市場銷售,涉嫌“不正當競爭”。基於此,上海玄霆才決定起訴相關侵權公司。該人士稱,在法院未給出判決之前,相關方不應拿《鬼吹燈》IP說事,以免誤導投資者。並強調張牧野作品很多,但上海玄霆透過法律形式只主張《鬼吹燈》系列作品的相關權利,對於其他與之無關的作品權利則不關心。

新華先鋒、上海玄霆均向記者表示,目前均在等待法院最終判決結果。

版權市場亟待規範

《鬼吹燈》IP產生糾紛,有其歷史原因,值得業界反思。

7月15日,國內某知名IP平臺運營商資深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2005年至2014年,國內IP市場混亂,作者的版權意識不強,“同一版權多方買賣”現象比較普遍,一些IP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後,問題隨之而生。近兩年來,作者版權意識逐漸增強,IP運營商也愈發重視IP存在的法律風險,採取了各種措施防範。這有利於IP市場的健康發展。

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委託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釋出的《2015年中國網路版權保護年度報告》指出,隨著市場的逐漸成熟,IP已經從過去的單線授權、零星開發,走向貫通全娛樂產業的鏈狀甚至網狀新業態。但是雜亂無序的IP售賣、轉賣、囤積,很難有效實現IP資源的合理配置,作品同質化嚴重。

《報告》同時指出,2015年,由版權授權引發的糾紛層出不窮:《羋月傳》、《鬼吹燈》、《花千骨》等熱門IP先後出現編劇署名權、影視劇改編權等糾紛。這反映出中國IP市場的版權歸屬、交叉授權等方式混亂,造成企業之間的版權糾紛愈來愈多,呈現至使用者端的同名文化作品數量偏多,各種亂象亟待行業規範。

該人士指出,IP市場最早源於電子書,後因電子書市場規模穩定、收入和使用者增長趨緩,一些IP平臺商開始向IP衍生市場拓展,包括圖書、遊戲、漫畫、電影及網劇等上下游IP全產業鏈運作。尤其是超級IP釋放出巨大的賺錢效應,驅動各路資本競相追逐。

據統計,去年下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展開了激烈的IP爭奪戰。當年6月,驊威股份以12億元收購儲備了20餘部重要文學IP的夢幻星生園;7月,出品過《花千骨》、《七劍下天山》等影視作品並儲備了40多部IP版權的慈文傳媒,以24億元借殼禾欣股份上市獲批;9月,擁有《誅仙》、《樓蘭》、《崑崙》等超級IP的世紀文化,作價30億元借殼*ST星美上市。最近的便是中南文化擬以4.5億元收購新華先鋒100%股權。

在激烈的爭奪戰中,IP資源特別是超級IP的版權價格飆升。頂著《鬼吹燈》超級IP的光環,天下霸唱的小說IP版權搶手到“還沒下筆就已經賣出”。“除了那8本有爭議的《鬼吹燈》我們沒有進行開發,天下霸唱的其他作品我們都已經進行了全方位的開發,包括遊戲、電影、電視劇、網路劇、舞臺劇、話劇、主題公園,以及各種衍生品。天下霸唱的作品版權,特別是新書版權,售價非常高,比如《大耍兒之西城風雲》,市場報出來的單項權利高達幾千萬元,所有權利加起來上億元。”王笑東稱。

前述知名IP平臺運營商資深人士稱,由於一些熱門IP催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多的公司甚至是外行公司競逐IP市場,但IP被熱捧有一定的偶然性,成功機率並不高。一些上市公司跨行進入該領域,行業積累不夠,存在較大風險。“IP的培育需要較長時間、耗費相當長的財力物力,我們同時培育100個,但最終成熟的可能只有兩三個。”他表示,即便他所在的公司在IP領域運營十多年,在開發IP後續產品時也多采取與專業機構合作的形式,以進一步降低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上市公司高價收購IP的動作,引發二級市場炒作,並廣受詬病。7月14日,深交所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業務(2016年修訂)》。本次修訂要求公司披露來源於高額票房電影的營業收入區間,並對票房收入與公司實際可確認營業收入之間的差異進行了強調,要求公司提示相關風險。

編輯:yv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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