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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批准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 海外優質演出入華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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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日,北京市審改辦已經批准市文化局增設“在北京市特定區域設立外商獨資經營演出經紀機構”審批事項,目前相關部門已開始受理申請。北京市文化局等相關部門已於日前正式開始受理外商在特定區域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申請。

北京市文化局等相關部門已於日前正式開始受理外商在特定區域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申請。在業內看來,這將會進一步促進北京演出市場的活躍度和豐富度,同時也讓國內的演出經紀機構能有更多接觸海外公司、增加合作和交流的機會,推動自身發展。

原標題:外商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開始審批

成本降低 海外優質演出入華提速

記者1日獲悉,北京市文化局等相關部門已於日前正式開始受理外商在特定區域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申請。在業內看來,這將會進一步促進北京演出市場的活躍度和豐富度,同時也讓國內的演出經紀機構能有更多接觸海外公司、增加合作和交流的機會,推動自身發展。

去年10月,《關於在北京市暫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和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正式發佈,提出“選擇文化娛樂業聚集的特定區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在北京市市域範圍內提供服務”。而在此前,外國投資者只能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且中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需不低於51%。

市文化局審批處處長遊廣紅表示,相關政策文件發佈後,吸引眾多外商的持續注意,目前有4-5家外商有意願在北京設立合資或獨資機構。今年5月3日,北京市審改辦已經批准市文化局增設“在北京市特定區域設立外商獨資經營演出經紀機構”審批事項,目前相關部門已開始受理申請。據悉,根據北京的實際情況,此次綜合試點選取了石景山區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天竺綜合保税區文化保税園、朝陽區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和平谷區中國樂谷園區作為外商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的特定區域。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本市共有依法審批的演出經紀機構1678個,其中內資經營演出經紀機構1664個;中外合資經營演出經紀機構1個;其餘則是港、澳特別行政區投資者獨資或與內地方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同時近兩年,經審批的境外演出項目數佔全市演出項目總數的1/3。

北京市演出協會秘書長楊紅斌表示,允許外商獨立投資建立演出經紀機構,意味着將有更多國外優質文化產品、娛樂形式和文化領域的人才有機會流通和聚集到北京。以前每年也有國內演出機構引入國外演出資源,但經常存在一些銜接問題,導致部門高水平演出的成本過高。外商獨資經紀機構進入後,將引入更多一手的演出資源,讓演出市場更加豐富,也能推動國內的演出產品走向國際市場。

與此同時,也有聲音表示這是否會對國內演出經紀機構產生衝擊。對此,有從業者認為外國同行既是我們的競爭者也是合作者。“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能為國內同行帶來更多經驗和模式”,北京春秋永樂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楊波表示。

編輯:n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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