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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楊冪網店未道歉被公告 已被強執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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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鄧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禮致歉義務,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告楊冪與其網路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判決書。公告顯示,被告鄧某某系一網店經營者,其未經原告楊冪許可,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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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鄧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禮致歉義務,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告楊冪與其網路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判決書。公告顯示,被告鄧某某系一網店經營者,其未經原告楊冪許可,在網店中使用原告肖像進行品牌商品的推廣,商業使用目的明顯,構成對原告肖像權的侵犯。法院判決鄧某某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150元。案件流程資訊顯示,今年5月,鄧某某已因此案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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